你知道菩萨为什么低眉?是这样的,我曾经遇见一位不结伴的旅行者。
我自己也是不结伴的旅行者。我们给双层巴士载到旅馆,一栋钛银色调疑似未来城的耸块建筑,入口窄窄,柜台亦狭,而明亮如冷钢,仰头见电扶梯升入空中,豁然拉开,好阔绰的大厅大顶,通往更高的去处。
我们在柜台前等分配方面,等得不算长,可也不算短,长短恰足以把酷感未来城消解为一席难民收容所,大家纷纷开始上厕所,吃东西,或蹲或坐,行李溃散。配完钥匙后筛出来两个奇数,我,和站在那里的、帽子小姐,于是我们同住一房。
迅疾间我们互相望上,眼光擦边而去,但已准确无误交换了彼此的信息:“别,别打招呼,别问我姓名,千万别!我是来放松,当白痴,当野兽的。请你把我看做一张椅子,一盏台灯,一支抽屉,或随便一颗什么东西,总之不要是个人。因为我是肯定不会跟你有半句人语的。”
我们这个歌剧魅影团,三天两夜的长周末,五星级饭店,加上戏票,不到两万元。“犒赏自己一下吧——到香港看戏”所以我悄悄搭团来了。
为什么是悄悄呢?唉,我很怕被笑吔。
时光啊白驹过隙,歌剧魅影再度搬上舞台。这回的噱头,巨无霸水晶吊灯横飞观众席砸在台中央,我遥隔太平洋已得悉诸般细节。演着演着演到亚洲来了,演到香港了,我心想,去看看他罢。当年的魅影,他还在不在?我还跟他站一边吗?
幽晦之秘辛,不足语焉。连跟家人,是的家人,如果我老实告诉他们我赴港看戏的蠢理由,第六个笑我的,是他们。我跟家人就说公司犒劳的免费套券,不去白不去,一派好松垮无聊状。
无论如何,各方作用力加诸于我的,其结局便是,悄悄的,我搭旅行团来了。
是这样不自由啊,活在众人眼光之中。
所以帽子小姐跟我,我们分配到同住一间房。我们已相互交换的讯号再清楚不过了:“自由,自由,自由。”
我们留心不让彼此的目光对上,唯恐对上就泄露了原来我们仍是人,并非物。是人,以及跟着人而来的交流,哪怕只有一丁点,对不结伴旅行者来说,都已构成冲突。
我们,我拿钥匙,不是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