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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的下午,想听流行歌。

流行歌是我的日记。

每一首我喜欢的歌,都清楚地反映了我当时的心情。

人生中每一个时期都有特别的歌,也许我在当下没有为心情写下只言片语,那时流行的歌却能立刻唤醒当时的景象和声音。

每隔一阵子,我就会被生活追逐到麻痹的程度,满脑子只想到下一个会议在几点,手机还可以讲多久就没电。

那时我会站到cd架旁边,踮起脚,拿起最上面一层的cd,甚至卡带,拍掉灰尘、打开音响,把自己抛回从前。

听罗大佑的之乎者也,我想起了愤怒的1982年。

那时身旁每一个人都虚伪,每一个三十岁以上的人都令我反胃。

我挤在万人的中华体育馆演唱会,虽然是最高最便宜的位子,却觉得自己在歌声中变成上帝的儿子。

听周蕙的约定,我回到1999年的台大医院,那时爸爸在住院,星期日的下午,我坐在病房外长廊的绿色塑料椅,仿佛听到爸爸从病房中传出的叮咛:“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,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,要做快乐的自己,照顾自己,就算有一天一个人孤寂。”

回到从前是很重要的,它让我们重新建立起时间观念。

时间很长,我们每天出生入死、奉为极致的事,几年后还记得的没剩几件。

高中时认定要生死相许、天长地久的情人,三十岁后却想不起她的名字。

沉溺于今天的喜怒哀乐,没有太大的意义。

听过去喜欢的歌,我们会突然了解人活着不只是为了今天和明天,也为了过去和未来十年。

人活着不是为了眼前的爱恨,也为了记忆中曾经爱过你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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