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泱泱中华大国有一雅号,谓之“诗国”
诗国者谓之诗人多、诗更多。
今又想,何不称之为“酒国”
诗酒在中国缘大交深,诗人中不泛酒圣、酒仙,几乎全为酒之门人。
且爱酒如命,爱酒如爱美人,颂酒如颂神明。
但诗人终多不过酒人,不仅饮酒之人中,酒鬼、酒徒等低级职称之辈不计其数,古时还有称之为“酒士”
、“酒正”
的官,专事酒业、酒事管理。
可见吾国酒业之旺盛,酒事之繁杂。
上至帝王将相,圣人贤士,下至贩无走卒,田家工匠,都饮;但凡宫殿楼台,茅屋野店,直到战场浴血,都有酒在;曾几何时,喝坏了江山,喝误了战机,喝送了性命,应有尽有。
然酒税却是国家之一大笔收入。
酒,关乎国计民生之大事者也,喝酒,其利在国。
本是住宿、吃饭之处,却要称之为酒店、酒楼、酒家,仿佛吃、住都不如喝重要。
其内不仅名酒俱备,阔者还有陪酒之女郎。
到人家送礼,庆贺婚礼,谓之“喝喜酒”
为人祝寿,谓之“吃寿酒”
只是吊唁死者“吃丧酒”
之语不挂在嘴上而已,酒食,酒食,酒在食上,观之茶烟酒店,酒位最尊,酒价最高,包装亦最堂皇。
走遍神州城镇乡村,不仅不泛沽酒之地,且多有酒在酿。
吾老家原就有“老山大曲”
、“丹炉老窖”
等名酒;县城更有“二曲”
、“二泉”
等酒,不一而足,并获过所谓国际级、国家级、部级、省级之金奖。
中国的月亮也会喝酒,不然李白为何要“举杯邀明月”
?即使明月“不解饮”
月里吴刚却在酿着“桂花酒”
“天若不爱酒,酒星不在天;地若不爱酒,地应无酒泉”
(李白:月下独酌)。
中国天、地与酒皆有缘,谓之酒国,当无愧矣!
既谓之酒国,迎来送往饮酒皆为必然,有酒当有下酒小菜“四菜一汤”
如何够,平常百姓家宴也得十来了菜的,况政府机构,来往者俱是有头有脸之人,更不能简单从事。
当然得有档次之分。
酒有酒圣、酒仙等中高级职称,酒鬼、酒徒等低级职称,喝酒之人也有部级、厅级、局级等等,当有所区别。
自然是低级者饮低档次酒,高级者饮高档次酒了。
中国酒档次不够自然当进口外国美酒,什么“人头马”
、“路易十六”
要饮出档次,饮出水平,才不愧对酒国之名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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